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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退出校企经营比取消冠名更重要

  作者:冰启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如 "复旦复华"、"同济科技"、"浙大网新"、"浙大海纳"、"交大昂立"、"交大南洋"这种冠用学校名称的高校企业,除特殊情况以外,2009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此外,校级领导也将在上半年从直属高校校办企业领导班子中全部撤出。(据2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

  多年以来,关于取消高校校办企业学校冠名的呼声一直不断。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二,一是高校冠名企业,太多太乱,有的甚至完全与学校无关,却借用大学名义经营,影响大学的声誉;二是高校直接经营冠名企业,不但存在经营风险,也成为高校财务管理的灰色地带,近年来,就有多所高校因为校办企业出现财务丑闻,多所大学校长栽在校办企业上。2006年年底到2007年年初,三个月内,天津两所大学先后传出财务丑闻,令人震惊。

  教育部要求高校校办企业取消学校冠名,顺应了取消冠名的呼声。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仅是理顺高校与校办企业关系的第一步。客观上说,高校校办企业的问题,核心并不在"冠名权",而在于"经营权"。取消冠名权,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冠名"太多太乱"的问题,但却并不意味着高校就能规避经营企业的风险,对国内高校来说,如果取消企业"冠名权",却牢牢把握住经营权,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加之校内财务体系不透明,这样的取消,并不会改变学校与校办企业的实质关系,即便再进一步要求校级领导退出领导班子,但只要企业领导的任命,仍是学校说了算,那么,企业还是"学校的",以前的问题,在取消冠名权后,同样存在,最多更为隐蔽。

  其实,如果高校理顺学校与企业的关系,少数企业冠名亦无妨。从国外一流大学看,学校冠名,由于企业由专业人员管理,学校财务透明,并没有影响学校声誉,造成财务问题。拿在国际资本市场声名远扬的"耶鲁基金"来说,冠的就是耶鲁大学的校名,其资金来源是耶鲁大学校友捐赠,据《纽约时报》的报道,"耶鲁基金"在2006-2007财政年度收益率高达28%,基金总额增长到225亿美元。为耶鲁大学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伟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支持。"耶鲁基金"的成功,在于其按资本市场的规则运行,学校冠名,却根本不参与经营管理。

  所以,对于国内高校来说,应当切实解决学校退出企业经营问题,并建立透明的财务体系,这比简单取消冠名权更重要。当然,从眼下情况看,让学校退出企业经营,建立透明的财务体系由于种种原因尚难以做到,于是取消冠名、让学校领导退出,就成了可行的选择。但必须注意,前者是治本,而后者则只能治标。

编辑:刘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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