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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课教师不应是教师中的“农民工”

  作者:夏余才

  70岁的廖国良是广东紫金县中坝镇富坑小学旧塘小学的一名代课教师,作为广东最老的代课教师而成为中国代课教师制度的标本式人物。从19岁开始教书,廖国良早已成为村里最穷的人。(2月10日《南方农村报》)

  代课教师,顾名思义,只是代替一下正式教师授课而已。也就是说,代课教师是一份临时性的工作。学校可以随时聘请你,同样可以让你随时卷起铺盖走人。既然代课教师只是暂时代替一下正式教师授课,也就意味着他们教书育人的时间是短暂的。可事实上却是,许多代课教师竟然代了一辈子的课。

  也难怪,人们常将代课教师比作教师队伍中的“农民工”。“农民工”在当今社会里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往往干着最脏的活,拿到的报酬却是最低的。可就是这些教师队伍中的“农民工”,过去的几十年里,在祖国的大江南北,处处活跃着他们的身影。他们拿着微薄的薪水,长年累月的坚守岗位,为祖国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的人才。

  既然代课教师是临时代替正式教师工作,为何大多数代课教师一干就是多年乃至一辈子?追溯其原因,除了由于当初历史所造成的师资短缺外,还有的学校聘请代课教师,源于其找到了一个“廉价工”。天底下,哪里去找像代课教师这样的“临时工”?干着正式工的活,拿的却比正式工少三倍或更多的报酬。

  尤其在偏远地区,代课教师更是做出了重要贡献。一个人要想摆脱愚昧和贫困,首先需要学习文化知识。文化知识的传播,在乎于教育。教育若跟不上,也就无法让人们摆脱愚昧和贫困。陕西媒体曾经在该省的陇县、蓝田等地调查时发现,农村学校大部分还是1人1校。而在那1人1校的环境和背景下,坚守的仍然是我们可歌可敬的代课教师。由此可见,代课教师弥补的不仅仅是师资短缺问题,代课教师还承担着贫困地区教育的重任。因他们的存在,那里的人们才能够学到文化知识,也因此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代课教师执教的地方是最苦的,肩负的责任和义务却是最为重大的。然而,他们的薪水微薄到了何等令人可怜的地步!在贫穷的西部山区,一些代课教师每月所拿的薪水竟然不到一百元钱。一百元钱,在许多人眼里算得了什么呢?下馆子吃一顿饭,恐怕也不止一百元。与那些发达地区或城里的正式教师相比,便是一个月的奖金也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字的几倍甚至几十倍。

  实际上,代课教师不应是教师中的“农民工”。我国的《劳动法》第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那些代了多年课的教师,那些代了一辈子课的教师,还是“代课教师”么?他们所替代的,早就超出了“代课”的内容和性质。可一些地方和政府的相关部门,无视《劳动法》的规定,长期的聘用着所谓的“代课教师”。

  随着国家的兴起和强大,代课教师的命运也应随之而改变。因为,他们是付出了辛勤劳动的人,他们是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人,他们是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人才的人。假若没有了他们,我国在经历了十年浩劫之后,教育便难以迅速恢复;假若没有了他们,我们的教育大厦必然会为之倾倒。而许许多多的代课教师,像蜜蜂般辛勤耕耘,像春蚕般无私奉献。他们渴望得到的,只是摘去“代课”的帽子、实行“同工同酬”,并且能获得国家和人民的认可。这一梦想,难道很远吗?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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