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杭州公务员工资福利 部分可能以消费券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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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市长带头,到1万多名公务员,有可能的话,再到国家拨款事业单位,这些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要切出5%至10%,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提出这样的构想,以拉动内需。(2月10日《都市快报》)
年前,成都市民政局就率先拿出价值3791万元的消费券,发放给全市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及城乡重点优扶对象,每人100元;台湾自1月18日起也正式向岛内民众统一发放,凡具台湾居民身份、或已取得居留许可的大陆港澳与外国人士,不限收入水平,均可领到面额3600元新台币(约合738元人民币)的消费券。暂不论消费券金额,起码这些消费券都是由政府财政出钱、民众可免费领取,自身不需要付出金钱代价。这种举措一方面的确起到了拉动内需的作用,另一方面也给了困难群众一定的帮助和温暖,受到民众的一致好评,也得到了国家的鼓励。发放消费券的事很多,不过,以消费券代替工资和福利来发放,除了经营不善的媒体偶尔为之,公务员们恐怕从来没有经历过。而王书记提出的这种消费券,不是免费的午餐,与民众欢迎、国家肯定的消费券是大不一样的。
消费券等于工作人员的部分工资福利,这相当于政府强迫这些公务员和工作人员拿出自己的部分工资购买消费券、进行指定的消费,此举无异于强买强卖,强行剥夺了这部分公民的自主消费权。作为常识,我们都知道,每个公民都有在不违反法律的范围内对自己的收入进行自由支配的权力,买不买,买什么,买多少,什么时候买,都是公民自行决定的,这些自主权力是不容他人干涉的。即使是政府,也只可以鼓励消费,不能强迫消费,就是收入情况备受关注的公务员也应享有自主消费的自由,不能被任何人、任何组织强迫。
强买强卖不单损害了公民的自主消费权,更严重的还在于一旦这种替代工资的消费券得以成形,消费券背后操作所带来的隐忧不可不防。这种非免费的消费券用出去后,花掉的是公民的银子,受益的是被使用消费券的商家。全市公务员工资的5%至10%,这对任何商家来说都是不小的经济诱惑,那么,争取成为代替这笔金钱的消费券的消费对象,商家们自然会不遗余力地争取,恐怕有的企业还会摆出一副不惜一切代价、势在必得的姿态也未可知。作为炮制消费券构想的杭州市政府,面对来自各路商家形色各异的“积极争取”,又将如何抉择消费券的使用商家?作为操刀这一构想的某政府官员,面对可能获得的巨大个人利益,又将如何坚守最后的底线?难哪!这样的消费券背后的血战和利益争抢会衍生出怎样的种种麻烦或可预见。
要拉动内需、要公务员多多消费,政府大可与商家协定某些优惠条款,鼓励、引导公务员消费;要拉动内需、要公民多多花钱,杭州市政府也可以效仿成都、台湾,发放免费的消费券,真正促进消费。这样不仅达到了拉动内需的目的,还可省了不必要的麻烦、后患。若不行此等一举两得之事,坚持强买强卖以图拉动内需,杭州市政府怕要一番好心办出坏事来了。
金鹰网评论员 刘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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