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 西南大学编诚信守则 学生谈恋爱将纳入诚信档案

“言行当至诚,立世信为基。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这不是古代文人留下的传世名篇,而是即将向全国大学生推广的诚信守则。大学生的诚信度将通过网络软件,根据其日常行为来评判,并与其档案一起伴随一生。大学生在校恋爱“是否存在欺骗他人感情”的情况都将作为是否诚信的评判因素之一,而计入系统接受统一评分。(《重庆晨报》7月15日)
现代文明社会,首先是一个诚信社会。诚信记录,是社会的重要资源,是社会文明的标志之一,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故而,推行“诚信守则”、为大学生建立诚信档案也无不可。但将大学生恋爱也纳入诚信档案的做法,却实在让人难以苟同。
有一句话说,情人的眼里容不下一颗沙粒;还有一句话说,爱情的眼里没有谁对谁错。如此诗人一般的浪漫,其实不过是揭示了一个普遍性的爱情寓言:对于恋爱中的双方而言,成则好合,散则无缘甚至反目成仇都是常有的事情,恋爱的成功与恋爱的分散一样充满了未知和不可控,不要说作为局外人的我们,即便是恋爱中的男女,其实也同样无法真正确定离合的理由以及离合的结果。那么,请问教育部门,诚信档案该怎么去评价没有谁对谁错的爱情呢?
“是否存在欺骗他人感情”,是一项模糊到不能再模糊的“评价标准”。恋爱,是人类生命活动中最难“控制”的一种情感交流,不能说带有“欺骗他人感情”动机的不道德者不存在,但只是少数的个例,不能因此就看低恋爱的神圣和纯粹。就算是具体到一对恋爱分手对象的身上,就算是某一方指责对方“欺骗”,也很难下“欺骗他人感情”的道德判决,因为这其中裹夹着太多太多的私情和欲望,无法也不可能套用规则和制度去进行评价。
理性、道德的恋爱观,自然值得塑造和提倡。但作为大学教育者,可以教育引导,却不能动不动就抡起道德和诚信的制度棒子,去绑架恋爱的自由。将道德教育人为上升到“学生规范”的高度,不仅很没有必要,还有侵犯大学生权利的嫌疑——最终也因为缺乏可操作性而沦为形式主义,又是何苦来哉?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播种行为,可以收获习惯;播种习惯,可以收获性格;播种性格,可以收获命运。”与其给大学生恋爱自由捆绑上诚信的“包袱”,不如播下理性的种子,放下干涉大学生隐私权利的教鞭,充当一个“播种者”。
退一步来说,诚信的归诚信,恋爱的归恋爱。在极其私密的恋爱领域,在分不清谁对谁错的爱情面前,用诚信去“规范”,太过无厘头,建议如此“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中抹去这一条,不然为了做一个诚信的人,我就算不爱你了,也只能骗你说依然爱你,否则或就沦得个欺骗感情的罪名。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鱼烟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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