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广东佛山邀网民到现场与警察共同伏击抓疑犯

佛山公安局通过媒体高调邀请网民参与侦破刑事案件,通过伏击、跟踪,配合民警亲手抓捕作案疑犯,遭舆论质疑后“缩水”成了刑警携网友街头反扒一日体验。(6月22日《新闻晨报》)
城管有难题,就邀请市民体验其执法,有希望得到理解和支持的味道。我曾就此评论说,不该只体验城管,更应该体验商贩。但警方也这样做,味道确实怪怪的,我实在无法理解,更不敢建议网友也体验小偷。
我不知道佛山警方是不是也遭遇执法困境,有没有让网友理解和支持的味道与否,只觉得,这种做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有专家说这是误读了公众参与权,我不敢苟同,也不赞同“警民互动”,“了解警方工作不易,“协助、义务”,“有法律依据”等等说法。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场纯粹的“执法秀”而已。
你要说是误读公众参与权,难道警方不懂得民众与警察业务方面的差距有多大,民众应不应该参与这样的体验?从法律层面看,普通市民本身就不具备执法权,而这也不单纯的是协助行为,市民这样参与执法反倒成了“违法”行为。如此执法“违法”,已超越法律和警民互动底线,用广东话说,这也太“无厘头”了。
笔者认为,警民互动不该以网友安全和违法为代价。不错,市民有义务协助警方打击不法行为,但前提必须是偶然情况下的自觉和求助行为,尤其不能是警方有目的和针对性的主动邀请式“协助”。众所周知,治安员、联防员、保安,民间反扒组织等,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怎么警方一邀请,市民就可以参与执法,还美名其曰地说是“体验”?这实在是吊诡。
还有,其实警察的执法离我们的生活不太遥远:现在很多影视作品中对警察执法情况都有了“身临其境”的真实反映,有时候我们甚至还偶尔会直接看到警察执法现场,民众的悟性也不至于太低,如此耳濡目染,还不能感受警察工作的危险和艰辛。应当说,我们对警方工作不易是有目共睹的,所见所闻远比体验得到的多,因此也很理解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既用不着亲身体验,更没有必要过把“执法瘾”。
更令人揪心的是,尽管提醒网友这样的体验是有危险的,但是到了执法现场,谁能够确保网友安全吗?又拿什么保证活动质量?重要的是,万一执法过后网友遭遇报复怎么办?这都需要慎重考虑。如此轻易而为,无异于把执法当儿戏,又怎样树立和巩固自身的公信力呢?
本身体验的作用和意义很有限,也不是凭体验就可以拉近警民距离,由此看来,与其想通过“执法秀”来吸引公众眼球,拉近与市民之间的距离,甚至是亲和力,不如坚决做到客观公正,文明执法来得实在。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李万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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