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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动物福利”体现社会文明的进步

      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建议稿)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最后的修改。该建议稿强调了“动物福利”的重要性。如果该法获得通过,虐待动物致死责任人将负刑责。(6月15日《法制晚报》)

      “动物福利”在我国民众中还是一个陌生的词组。但不可否认,动物保护问题,在建设生态文明和推行德治和法治的时代,已经成为一个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社会热点问题,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反思。如果人类对动物福利不能给予充分关注的话,那就会导致诸如狂犬病、禽流感等人和动物共患疾病的增多以及扰民、公共卫生等直接影响人类生活的问题。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动物福利概念的国家。19世纪初,英国通过了世界上第一个禁止虐待动物的“马丁”法案。目前,许多西方发达国家以及亚洲的日本、韩国、印度等国家也制定了相关法规反对虐待动物。但中国的动物福利状况并不理想,丢弃宠物、虐待宠物的现象经常发生。前些年发生地北京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事件;南京街头流浪猫被钉在树上活活打死事件;东北恋足癖高跟鞋踩死小猫录象事件等等,触痛着所有有良知的人的心。

      然而,动物也懂得痛苦和欢乐。正如英国伦理学家边沁说的那样:问题不在于动物是否能思索,而在于它们是否能感受苦乐……纵然今天人类主宰了地球,一些动物也成为我们的“盘中餐”。但不可否认,动物是有丰富感觉的生命体,所以我们必须以文明的方式尊重它们,并感知它们的苦乐。同样,无论让动物为人提供食物,还是让它们为科学而献身,抑或是关在动物园供人们参观,都需要给予它们较好的条件和最接近它们自然生存状态的环境。而对我们人类中的个别人来说,你可以不喜欢动物,但你无权伤害你身边的每一个动物,每一个生命都有自由呼吸的权利。

      而强调“动物福利”,不是说人类不能利用动物,而是说应该合理、人道地利用,力求保证那些为人类作出贡献和牺牲的动物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就像宰杀可食用动物,应当对它们讲兽道,让他们在安详、平静中为人类奉献出生命。如1979年制定的《保护屠宰用动物欧洲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保证屠房的建造设计和设备及其操作符合本公约的规定,使动物免受不必要的刺激和痛苦”。如在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宰杀可食用动物,都是先以一氧化碳催眠,然后播放舒缓音乐,在这样的环境下,动物舒舒服服地结束了生命。这就是给动物的福利待遇。

      或许有人会说,人类福利与动物福利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人类福利不提高何谈动物福利。笔者认为,这应一分为二来看待———不一定先把人类的福利做好才开始关注动物的福利。在改善人类福利的同时兼顾动物福利,不仅仅是人与动物协调发展的问题,更是人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问题。而且尊重、善待动物的努力终将惠及到人类自身,人与动物之间应和谐地共生在一个星球上。从这个意义说,为“动物福利”立法它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到了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体现了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的进步程度。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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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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