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云南回应大屯海砷超标事件:水库非饮用水源

法制日报近日刊发《云南大屯海砷含量超国家标准96倍》一文,文中表示通过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云南省红河州,又出现了一个污染程度比阳宗海严重数倍的湖泊———大屯海,经检测,大屯海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96倍。为此,记者采访了云南省环保厅相关部门。该厅副厅长介绍,大屯海水库确定功能为渔业、灌溉用水,属于非饮用水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据6月5日云南网报道)
这一个事件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当记者去采访的时候,才从省级环保部门手里看到了一份相关的治污材料。而据先前的媒体报道,有记者去采访时,当地环保部门官员称,这一污染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当记者要求查看监测数据时,官员的回答也如出一辙:“我们有规定,监测数据是保密资料,不能提供。”甚至,大屯海砷含量超过国家标准96倍,这一撼人听闻的检验结果也是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知的,而非环保部门。当地有民众表示,一直没有人来管理,也没有出台具体措施,一些养殖户至今仍然在搞养殖。
这一系列的细节折射了一个尴尬的事实,在当地这一湖泊被污染的过程中,再到治理污染的过程中,当地民众的知情权被严重漠视。当水源被悄悄污染的时候,当地民众不知道。当污染变得严重到难以隐藏的时候,具体的污染监测数据又成了保密资料,民众还是不知情。当环保部门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时候,开始治理污染后,民众依然还是不知情。悄悄的污染,悄悄的治污,这意味着什么呢?
这意味着当地民众的健康权受到了一种非法的、隐形的侵害。砷是一种毒性极大的物质,被砷污染的水源,都有可能会进一步污染土壤,由此进入农作物中,最终进入人体,给人们的健康带来很大的威胁。但当地老百姓却几乎不知情,他们如何去防御由之带来的伤害性?
这意味着当地环保部门在推卸和掩饰自己的一种监管失职。按照现在该省环保厅向记者提供的文件资料,这一严重的污染显然主要是,近年来,一些企业严重的非法排污所造成的,而并非向之前一些官员所说,主要是什么历史原因。所以,如果当地的民众对污染的严重程度不知情,那他们就可以很容易成功逃脱这一种被问责,被公众质疑的境况。
这意味着当地环保部门没有决心根治这一严重污染,如果有,就不应该避过民众参与的环节。因为根治污染事件,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于,应确保公众行使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事务进行广泛参与。环保绝不能只变成政府部门和企业的事情,而不让公众参与。
一个地方主管部门履行理所应当的职能职责还需要偷偷摸摸,又怎能保证一方百姓快快乐乐、平平安安?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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