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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让红色短信来扫黄

      上司给女下属发黄色短信,扰乱对方的正常生活;在办公室对着女同事大讲荤段子,影响对方的正常工作,这些今后都可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作出行为限定,明确5种形式构成性骚扰。

      紧跟辽宁之后,将向妇女发黄色短信、讲黄段子、有肢体行为等类行为确定为“性骚扰”,北京此举对于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取缔恶俗短信文化大有裨益。之前,我们的舆论并非没有对一些上司借权位优势,向女下属发黄色短信,办公司内大讲荤段子的恶习进行讨伐,但是舆论终归舆论,女性受黄色短信困扰的局面并无改观。如今,将“性骚扰”的定义清晰化,以立法的形式向黄色短信宣战,相信制度性的维护将比仅靠道德舆论的谴责更为有效。

      黄色短信的泛滥,在于社会文化的发展出现偏差。曾经在很多次宴席上,一些男同事不顾在座女同事的尴尬,大讲黄色笑话。在男性视角里,除了同性之间的赏玩外,若有女性参与,显得更为刺激和得意。当然,挑逗和轻佻的成分并不少见。有时当面讲有点难为情,手机短信的出现,为减轻男性的罪恶感提供了机会,因为在这里你可以找到一个隐蔽的所在,不用面对对方的气恼的眼神,以及责怪的言辞。

      然而调侃与挑逗之间,女性的权益被有意忽视,身体成为男性意淫的对象。非但是女性的尊严受歧视,而且这种充斥着色情色彩的短信,也使我们的短信文化背负了一身恶名。其实,短信不是非要黄才有趣,红色短信意味更为深远,其中的哲理更为耐读。前不久薄西来向重庆市民众发的“红段子”,我觉得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当然非议也有,但只要一点一滴的改良,远离清议,“黄”“红”势力才可能此消彼长。

      当然,我们也不必过于乐观,以为仅靠立法就可扫除黄色短信的存在。不客气地讲,许多黄色笑话从官场内销到民间,然后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大肆传播。提升官场的正气,少点戾气,也将是整饬短信文化不可忽视的一途。此外,关于男女平等、禁止性别歧视,维护女性合法权益的红段子也不妨多生产一些,挤掉黄色短信存在的空间。更为重要的是,对于那些传播黄色短信,实施性骚扰的男性,决不能让起其得逞,受害女性应该直起腰板来说不!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严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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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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