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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嵩:“黄段子”该“黄”了

作者:张嵩

  上司给女下属发黄色短信,扰乱对方的正常生活;在办公室对着女同事大讲荤段子,影响对方的正常工作,这些今后都可能属于“性骚扰”的范畴。昨天,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作出行为限定,明确5种形式构成性骚扰。(5月22日《京华时报》)

  利用手机发送短信息已经成为时下一种时尚,但随着这种新时尚的兴起,有手机的人经常会收到不知何方发来的“黄段子”,打开一看,许多内容难以入目。多是一些打油诗、顺口溜之类,具有较强的挑逗性和煽情性,低级下流,甚至教唆犯罪。这样的骚扰,影响了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毒害了社会风气,是一种严重的信息污染。

  也许有的人认为,几个朋友相互用手机发点“黄段子”,多是为了打发时间,口不择言地开开玩笑,寻点开心,以博一乐,根本无所谓……但笔者认为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给别人发“黄段子”最起码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说白了,这类人是精神空虚,情操低下,良莠不分,不仅严重污染了社会风气,而且损害了自身形象。窃以为,用手机发“黄段子”的事虽小,但若不加以制止,你发我发大家发,将会使“黄段子”骚扰现象愈演愈烈,更有甚者一些不负责任的“黄段子”还会影响到了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引发出不少纠纷。而任其发展下去的话,我们的社会文明环境也必将会一点点地被蚕食。

  尽管目前我们国家尚无针对手机短信的专门法规,在技术层面上,也很难做到在开放的通信平台上进行屏蔽和过滤,但日前提请审议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首次对性骚扰作出行为限定,乱发“荤段子”也属违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无疑给那些个别热衷于低级趣味,喜欢发“黄段子”的人敲响了警钟。培养高尚的情趣,提升生活的品位,追求积极、健康向上的爱好,是衡量每个公民道德水准高低的尺子。我们每个公民,要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就应该净化自己的心灵,自警、自律、自爱,脱离低级趣味,珍惜自己的形象和声誉,不仅不传播“黄段子”,远离“黄段子”,还要教育和劝告他人不要传播“黄段子”,共同营造出一种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氛围。

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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