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黑龙江环保厅拒绝曝光违法排污企业遭媒体质疑

“保密,理解,退场。”一场原本严肃的环保工作媒体见面会,竟遭来网友小品化的概括:近日,黑龙江省召开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邀请10余家媒体参会,却对那些企业违法排污等情况一概“保密”。部分记者对此难以理解,愤然退场。
之所以闹出此般不愉快的结果,无非是主办方与记者对这场会议的认识出现了价值偏差:记者以为这是一场公开曝光的会议,能拎回一堆黑名单以飨读者,看看究竟是哪些企业在放毒;而召集会议的官员显然不把它当做一场曝光会,而是弘扬政绩的契机,告诉媒体与公众环保部门没闲着,工作上很累很辛苦,成果上很好很强大。
这就好比商家搞的“跳楼大甩卖”,无论你什么时候跑过去一看,“跳楼价”的商品永远早已售完,人家只不过是鼓励你进来选购其他“不跳楼”的东西。往深处想想,在新闻事件中,环保部门与记者之间的价值偏差,本质是对行政执法认识的偏差。换句话说,媒体记者认为既然开环保执法会,你执法工作本身就没啥可表功的,这是职能责任,所谓“在其位谋其政”,就像工人做工农民种地一样,真正有新闻价值的是成果;而环保部门显然不这么想,既然成果保密,还敢邀请记者,人家显然认为执法和应急管理本身值得大书特书,为职能工作吹吹喇叭是应该的,何况,只要你不退场,回去搞一篇“会议隆重、鼓掌热烈、领导重视、进展顺利、讲话重要”的稿子自然不成问题。
偏偏执着的记者在现场拍到了部分“关键内容”标题:“违法环评‘三同时’企业家数”、“存在环境隐患企业家数”、“超标企业家数”等等。眼看记者同志能挖到点老百姓关心的信息,此时黑龙江省环保厅的工作人员却强调,这些材料是内部保密资料,不能向媒体公开。
怪哉!开会请记者的真正目的,不就是树立一个公开透明的牌坊;但在“贞洁度”等关键问题上又云里雾里,瞻仰的人显然不爽。谁都不能否认,污染企业关涉公众利益,但曝光究竟是否“涉密”,老百姓把脖子盼得再长也没用——衡量的尺子又不在我们手里。
记者的采访权,公民的知情权,就这样在“涉密”的尚方宝剑之下,委屈地低头妥协。法治时代,政府部门怎能堂而皇之地在镜头下保留那么多“不能说的秘密”?一个“秘密”越多的地方,一个“秘密”横行的年代,徇私越多,贪腐越易,权益也就更难得到保障——倘若这些“假如”成真,那该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做了坏事还想立牌坊,却因拒绝曝光反被媒体曝了自己的光。老百姓不是傻子,官员一呼百应的时代早已终结。拜托了咱们的权力部门,别再做“一手遮天”的春秋大梦。“不能说的秘密”,迟早都会被捅出来。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三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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