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周东飞
舆论的天空中,总有耀人眼目者,本周最惹眼主角非北大教授孙东东莫属。他的一番“负责任”的言论,在本周得到了评论者“负责任”的回应。孙教授的原话如下——“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负责任地说”总须以“负责任地听”来对应,显然,孙教授的高论让作为杂文家的鄢烈山很骇然。这位负责任的听众在他的文章中发问,孙东东具备一个有法学常识和人权保护观念的现代人的正常思维吗?在三鹿事件期间孙东东作为卫生部专家曾表态,“不属于群发事件”,“没有发现有什么严重的疏漏”,“没有必要去给有关部门找麻烦”。在文章的最后,作者质问,孙东东难道不应该追究责任、惩前毖后吗?4月6日,孙东东在网上发表致歉声明。舆论除了指出其态度并不真诚之外,也反思了将上访者说成精神病人,到底是医学作恶还是权力作恶的问题。曹林在《东方早报》撰文指出,孙的妄言,说轻点是学术浮躁,说重一点是做权力的奴婢。但是,实质上权力掌握着精神病的标准,医院、专家、精神病鉴定等等至多不过是权力规训的工具。舆论至多不过让如孙东东辈道歉,可很难让那些真正把上访者关进精神病院的权力低头。
就在孙东东教授道歉的同一日,新医改方案正式公布。正因为它与每一个人的健康权益息息相关,所以亿万民众都在“负责任地听”。或许正如上海商报在其社评中所言,“眼下论及新医改方案好在哪里、不足又在哪里,既不客观且为时过早。”故而,这篇评论将其着力点放在了新旧医改的对比上,指出“正版”新医改方案首次明确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必须由政府向城乡居民提供的“公共产品”,表明政府已认识到前后历时近10年的、以“泛市场化”为取向的“旧医改”之“恶”。人民日报高级编辑白剑锋在该报海外版上总结了“教训之一”,即政府在公共医疗卫生领域严重缺位,很多公立医院过度治疗,盲目趋利,加剧了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该文同时指出,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健康公平与人的幸福尊严息息相关,并预见人人病有所医不再是梦想。
本周最能吸引听众的公共信息当然还要包括平均工资在内。国家统计局公布,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鉴于这样的数据在往年也曾不断引发公众“我怎么没涨”的疑问,于数据发布的同时,统计的规则也得以披露。比方说,统计不包括城镇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要是劳动报酬,无论货币还是实物均被统计在内,等等。对这样的规则,舒圣祥在《重庆时报》解读说,收入最低的私企职工不统计,中秋节发的月饼也算工资,你缴给国家的个税仍然算你的工资,公司领导是千万富翁,作为穷光蛋的你可能被统计成百万富翁。因为“负责任地听”了,所以这位作者很疑惑,你公布一个“水汪汪”的数据,公众不还得自我计算扣除水分的比例吗?——作者总结说,有一种无聊叫统计平均工资。
4月8日,震惊全国的贵州习水县公职人员性侵害幼女案进行了第一次不公开审理。此案中有5名公职人员涉嫌犯罪,十多名受害者中有3名未满14岁,其余均未满18岁。在此前后,当地有关部门数次向外界公布了案件的办理情况,比如领导如何高度重视,如何更加严厉地打击违法犯罪,等等。但这些自我加分的说法同样遇到了负责任的听众,随之而来的是对这场恶魔狂欢的泣血拷问。《人民日报》发表郝洪的评论,追问这样明显的恶性案件为何需要领导批示?如果不是省委领导同志做出批示,此案或许仍未水落石出,遵义公安局专案组的秘密调查取证也很难顺利进行;如果不是迫于上级命令和舆论压力,如此恶劣的刑事案件,很容易被当成“一般卖淫嫖娼”案件处理。
眼下,当地的确没有再把此案当作“一般卖淫嫖娼”案件处理,但他们将其定性为“嫖宿幼女”案件。习水方面解释说,那是为了更严厉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强奸罪的起点为3年。律师刘昌松在《新京报》发表文章认为这种说法带有一定的迷惑性,以嫖宿幼女罪按严重情节判处,最高也只能判有期徒刑15年,而依强奸罪中奸淫多名幼女的情节,最高则可处死刑。椿桦在《信息时报》上质问,如果那些受害的中小学生是被“嫖宿”的,那么她们岂不是又多了一个身份——妓女?针对当地官员怒斥此案“丧尽天良”的说法,知名网友五岳散人在《东方早报》上说,最后弄了“嫖宿幼女”这么个罪名来起诉的人,未必没有在“丧尽天良”这个范围内。如此良好地运用法律条文,真是天良让狗吃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