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报道】保安招聘广告以身高论工资
据《新京报》13日报道:身高跟工资挂钩,相差几厘米,每月拿到的工资就可能有数百元之差。近日,北京某单位挂出招聘保安员的通告,不少人对“以身高论英雄”反感。
这家单位在总部基地附近贴出了一份保安招聘通告,把工资分为三档:身高1.73米以上,工资900-1200元;身高1.75米以上,工资950-1400元;身高1.8米以上,工资1000元-1500元。
看了这样的启事,高个保安恐怕会趾高气扬,而个矮者则只有自愧不如了。试想一下,要是姚明和潘长江同时来应聘,前者肯定乐开了怀,自己身材高得很,单位还要多加薪。而后者则委屈得要哭,连一米七都没有,恐怕单位不会要,即便是要了,工资也还会打折。
若是高个和矮个保安承担的工作没有区别,根据《劳动法》中同工同筹的原则,二者的报酬也应一致,又岂能区别对待?当然,有关方面或许有自己的看法,个高看起来形象更好,更受欢迎,因此要多拿钱。莫非有了高个保安,该单位效益会更好?我还认为个头矮保安看起来更精干。录用保安应考虑综合素质,拿身高说事实在没道理。
用人单位“重高轻矮”,说轻点是面子观念在作祟,想当然地觉得某些人会使单位更有面子,说重点就是一种歧视,同工不同筹,这不是对个矮者的歧视又是什么?在一个单位里干一样的活,收入却少一大截,这能不叫人窝火吗?
有关法规说得很明确: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但近年来用人单位提出的要求是越来越挑剔,不少条件就近乎是离奇。起初是“以貌取人”,相貌平平者不要。后来诸如“身高论”“血型论”“星座论”“生肖论”统统冒了出来。对于求职者来说,学历低了,我可以再学习;技能不够,我可以再充电。可“生肖”等不合“要求”该咋办呀?有些东西是与生惧来的,想改都改不了呀!如“潘长江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回去有怪爹妈——咋就不把我生成姚明那个。
用人单位理应唯才是举,看中的应是求职者的能力和品质,而现在众多单位大搞噱头,以凸显本公司的“与众不同”。现在就业市场是供大于求,因此“买家”才百般刁难,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求职者敢怒不敢言。对于这样明显有悖法规之事,有关部门是否应出面叫停呢?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朱慧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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