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中国教育电视台台标由英文字母缩写“CETV”改为汉字的“中国教育”。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近日特地去函感谢,并在函中指出,根据相关法律,包括央视在内的全国40%的上星电视频道的台标都需要修改。央视相关人士表示,CCTV台标已经延续了数十年,非常珍贵,不可能轻易更改。(2月4日京华时报)
提起CCTV,连刚会说话的小屁孩儿都知道是中央电视台,尽管他们不理解CCTV是什么意思。然而,令人“遗憾”的是,CCTV的叫法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或者说“CCTV”本身就一个与国家“软法律”相抵触的玩意儿。
那么,CCTV应不应该更换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台标?网友的声音大有一边倒之倾向,指责中央电视台“夜郎自大”、“店大欺客”不在少数。依我看,倒不尽然,尽管不符合语言规范,但CCTV四个杂交字母已经陪伴了我们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我们也都在在“CCTV”的“谆谆教诲”下长大的,其无形资产和品牌价值不啻于任何一个世界五百强企业。因此说,要更改CCTV,别说中央电视台不同意,连我这个草民一时也接受不了。
更何况,CCTV是谁?是中国最高级别的“党台”,是中央政府的“传声筒”和“发言人”,其一举一动都事关国家大事要事。自打CCTV诞生的那天起,就没有人跟它叫板,更没有人敢跟它叫板,中央电视台俨然已经成了“老虎屁股”。于是乎,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却跳出来公然“挑衅”,为难“最高权威”,似乎有在太岁头上动土的意味,这让人不免倒吸一口冷气!
怎么说呢?我看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也有点不像话,不要以为中国教育电视台顺从,就代表着其他电视台也会乖乖就范,毕竟中国教育电视台是归教育部直管的,可中央电视台不仅不归教育部管,而且还具有“监督”教育部的权力和义务。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应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可你看看我们身边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有几个不是满嘴地方话?别说以普通话作为公务用语了,不“出口成脏”就不错了。公务员如此大规模的“违法”行为,怎么就没人去管?这说明,我国的“软法律”确实很软,目前根本没有形成震慑力。
但无论如何,就是把话说到天边,CCTV也确实是“违法”了,而改标也不是什么大事,虽然CCTV四个字母的品牌价值数以亿计,但即便是改成“中国中央电视台”我看也不会缩水,最最关键的,还是面子问题!现实情况是,如果二者僵持下去,两者脸上都无光;但如果一方妥协,更会让人“掩口葫芦而笑”。
我倒想看看,教育部是如何“收拾”CCTV的!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司爱武
金鹰网独家稿件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