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有网友在博客中贴出图片,称在山东威海荣成市福海风景区附近出现了一个“奸臣纪念馆”。负责该馆的田经理对此解释说,该馆绝不是为了纪念贪官,而是为了教育后人,起到警醒的作用。(1月8日《楚天都市报》)
“奸臣”是历史的客观存在,无法回避,所以建个“奸臣馆”,把历史上的所有“奸臣”请进去以警示后人,也没有什么不妥。别说是“奸臣云集”的一个地方景区纪念馆,就是传播更为广泛的图书出版方面,不是也有诸如“历史上的十大奸臣”之类的图书在大卖特卖吗?
但是把“奸臣”和“纪念”放在一起,确实很不妥当。在我们的知识体系里,紧跟在“纪念”后面的,一般都是些重要且正面的人和事物,而不能是“奸臣”、“坏蛋”之类的反面人物。所以,该纪念馆只要把名称改为“奸臣展览馆”或者是“奸臣审视馆”也就不会招致这么大的质疑和批评了。
可是有一个问题仍旧值得一辩。“奸臣纪念馆”这么不妥当的名字,稍微有点语法知识和是非判断能力的人都能发现其不妥之处,为何一个景区偏偏就发现不了,非要用它呢?按理说,一个纪念馆名称的定夺,除了涉及建设纪念馆的景区以外,还会涉及到当地的行政审批和主管部门,难道所有这些部门都没有发现其不妥之处?
笔者觉得,不是发现不了,而是故意为之。建设这么一个另类的纪念馆,根本目的还是出于招揽游客,发展旅游的需要,景区在乎的不是纪念而是商业利益。为了吸引眼球,让更多的游客买票进去参观,给纪念馆起一个特立独行的名字,也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很多人应该都还记得,云南某地为了发展旅游,不是还凭空杜撰过三国时期孟获的遗书吗?
不过这么一“纪念”确实会给人们造成很多误解,以为这家纪念馆是在给“奸臣”正名,尤其是对于一些尚缺乏是非判断能力的未成年人来说,“纪念奸臣”也会让他们感到茫然和不解。所以,景区还是谨慎点好,不能为了商业利益而不顾社会影响。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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