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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动内需靠政府而非民众

  元旦小长假里,从报章上读到许多节日期间各地“打折促销”的报道。这类意在增加销售的商业活动近来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党报更是不遗余力地宣传鼓励人们多消费的信息和观点。那些拎着大包小包的被采访者也大多高屋建瓴:“在这种困难的时刻,每个人多消费一点,就是对经济的贡献。”

  中国人历来视勤俭节约为重要的美德,怎么现在节俭反倒成了件坏事?或者更准确地说,个人的美德难道变成了不利于整体社会发展的负面精神遗产?显然,这里有一些不对劲的地方。

  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向往比现在更加富足的物质生活,除了少数将物质享受与精神修养对立起来的苦行者之外。因此,人的消费欲望是天然无休止的,但他的现实购买力约束了这种无限的消费欲。而在中国,拉动内需从本质上来说,就是提高老百姓的购买力。

  近来媒体上关于“国富民穷”和“提高人民收入”的分析讨论很多,本文不再重复,我更想从另一方面探讨所谓“拉动内需”的根本途径:即政府对市场的管制。

  其实人人都明白,收入的普遍增长是一项十分困难和复杂的任务,在国际经济大环境急剧恶化的当下更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购买力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在收入不增加的情况下,只要消费和服务的市场价格下降,购买力也会提高。我想这就是各地打折促销之所以能够成立的基础--过去这些商品之所以"过剩",并不是因为老百姓没有这方面的需要,而是它们的价格相对于消费者的收入太高了。在这方面,最典型的要数房价了。

  不过,我最想重点讨论的问题还不在鼓励普通商品和服务降价这方面。在我看来,那些将拉动内需等同于“鼓励老百姓消费”的宣传员们混淆了一个重要的逻辑关系——假如“内需”,是将老百姓钱包中的钱吸引出来就能够“拉动”的话,通货膨胀就是最立竿见影的办法。“拉动内需”的核心是使中国目前日益明显的出口导向的“生产型经济”转型为国内市场导向的“消费型经济”;而所谓“鼓励消费”,重点也不在于鼓励老百姓把存在银行里的钱取出来花掉,而在于鼓励形成一个有利于不断扩大国内市场容量和提升国内消费水平的经济体系。因此,拉动内需和鼓励消费的枢纽在于改变政府行为,而不是改变人民行为。

  我是一个吃穿不愁的中等收入的上海市民,平时的消费的确很少。但我仔细思量一下,觉得这并不是由于我清心寡欲,而是我需要的同时又有能力支付的商品(主要是服务)实在太少了。比方说,我非常需要保持足够的体育锻炼,假如离我家步行时间在半小时以内、各种运动洗浴设施基本齐全的健身会馆年费在2000元以下(我自认为已经不算便宜了),我想自己会毫不犹豫地前去“消费的”。但我找遍整个街区,符合我要求的健身馆的最低价格是我心理价位的3倍。又如,我是个电影和音乐爱好者,假如上海设施齐全的影院能够在任何时间段都买得到20元以下一张的电影票或200元以下一张的音乐会门票(我以为这两个价格也已很不低了),我想我很可能会每星期“消费”一场电影,每月“消费”一场音乐会。可是据我所知,现在上海一般电影和音乐会的价格也在我心理价位的3倍以上。于是,我的上述消费愿望就这么被抑制了。至于旅游,一想到景点门票比酒店价格还贵,还难免要被导游和各色宣称为我“服务”的人强拉去买各种能够给他们带来大量回扣的高价商品,我就止步不前了……

  我心里其实很清楚,一定有人愿意开我中意的健身馆和电影院,但他们不是因为租金太贵的市场因素经营不下去,就是因为私营企业不能涉及许多文化事业的行政因素而不被允许经营;而那些愿意干干净净地经营旅游产业所在地方政府杀鸡取卵式经济发展观而不得不无奈地像那些黑心同行一样干起一锤子买卖……

  因此,我最想说的是,要真正“拉动内需”,合理的途径是政府在不该管的地方放松乃至取消管制,在该管的地方要坚决承担起责任,哪怕是起码的责任。前者叫不干预(等于鼓励)市场自由竞争和创新,后者叫维护市场秩序。(陈季冰)

编辑:罗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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