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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应该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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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经济适用房购房意向登记已于前日结束,这次全市取得准购证明的家庭有3648户,其中有1498户家庭登记了购房意向。而本次推出的2145套经济适用房,还有647套无人认购。而部分经济适用房3000—4000元/平方米的价位让许多有资格购买的家庭仍感有心无力。(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经政府批准,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微利商品住宅。可广州还有647套经济适用房因价位高,让许多有资格购买的家庭仍感有心无力。这表明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值得商榷,经济适用房就应该名副其实,既经济(价低)又适用,让绝大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

      其一,众所周知,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是经过层层审查和限制才取得购买资格的,他们对住房满怀着希望,但收入低迫使他们只能接受3000元/平方米以下的价位,可政府出台的价位偏偏是3000—4000元/平方米。既然是政府政策扶持,为什么不能让经济适用房不盈利,或让利、补贴那些困难家庭,把经济适用房的价位定在他们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把好事做好呢。

      其二,许多有资格购买的家庭弃权的另一原因是这647套经济适用房不太适用。据报道,广州市从11月26日起推出2145套经济适用住房,分布在金沙洲、大塘聚德花苑、同德泽德花苑、育龙居、云泉居和丽康居6个房源点。最抢手的是建在市区的聚德花苑,申购比例超过3倍以上,而其它建在郊区,或交通不方便、配套不到位,环境也不好的房源点,就申购比例低,最低才只有16.27%。究其原因现在有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本来就收入低,出于上学就医的考虑,如果搬到远离市区、配套设施相对不完善的地方,势必会造成家庭生活成本上升,所以他们也只好弃权。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政府出台经济适用房政策应该在价位和地点上体现执政为民理念,真正让弱势群体看到政府真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并且能够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给予的恩惠。(作者:李六合)

编辑:许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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