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草广告、烟草税收及吸烟文化,被控烟人士称为控烟路上的“三只虎”。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表示,中国的控烟事业要想取得大的进展,必须多在这三方面下功夫。
如果没有烟草广告,控烟工作会容易很多
虽然我国《广告法》明文禁止烟草广告,但是有关烟草品牌的宣传却随处可见。杨功焕说,这些都是违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精神的,而我国早在2003年就签署加入了这个《公约》。按照《公约》规定,每一个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达到此要求的时限是签约后五年。
然而,我国国内的相关法律却和《公约》有很大差距。比如,《广告法》只是限制直接的烟草广告,而且只在五类媒体 (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杂志)和四类场所(影剧院、等候室、会议室、运动场)禁止刊播,对间接烟草广告没有禁止性条款。因此,烟草在广告牌、互联网上的广告宣传以及各种促销和赞助活动随处可见。
公众不仅可以在路牌上看到“鹤舞白沙我心飞翔”的大标语,也可以在电视台上看到“山高人为峰”的烟草品牌广告。2008年,广东省广告监管部门曾公布了对该省地市级以上媒体的监测结果:烟草广告违法率高达100%。北京的监测情况也是如此。2005年,北京市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发布的第三季度监测报告中显示,继湖南白沙集团烟草广告被停播后,第三季度,“大红鹰胜利之鹰”、“一品黄山,天高云淡”,武汉红金龙的“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等电视烟草广告也被视为违法而被责令停播。
烟草广告对人们吸烟行为影响非常大。杨功焕称,100多个国家的研究证明,烟草广告对诱导青少年吸烟“功不可没”。可以说,如果没有烟草广告,控烟工作将会容易得多。
烟草广告常常把吸烟美化为“时尚”、“酷”的行为,诱导人们效仿。数据显示,1/3以上的孩子尝试吸烟都是由于烟草广告和促销活动的影响。有的地方还用省委办公厅接待文件的形式作烟草广告,足见烟草企业的挖空心思。另外,针对青年女性的广告也越来越多。吸烟又被烟企赋予了男女平等含义。
“我们今天这么重视‘警示性烟标’的问题就跟这些有关。我们要让大家都知道烟草的危害性。”杨功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