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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研发”,企业才不会失去“明天”

       为鼓励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鼓励办法将在珠海全面铺开,无论政府计划项目还是企业自己立项均可享受优惠。根据该办法,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三新")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珠海特区报》12月10日)

       事实上,对于企业而言,研发不仅是距离市场和盈利最远的一个环节,而且还要付出不菲的成本和巨大的开支,对于企业的账面来说,即便从远期的发展来看可能是个利好,但对于即期的营收而言却不啻为一个利差。再加上当下的金融风暴,研发成本无疑会更令企业觉得负担不轻,甚至可能成为影响企业现金流的最后一根稻草。于是,一些企业为了生存,为了维持现金流为正,取消研发部,裁剪研发人员,往往成了首选。

       然而,研发毕竟代表了创新,而创新则更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源泉所在。今日在市场上热卖的产品,其实正是源于昨天的研发投入,来自昨日研发人员的艰辛创新。因此,企业要想拥有明天,就必须保持自身不断创新的生命力,否则的话,企业即便度能幸运的捱过冬天,也将没有实力拥抱春天的阳光。从这个意义上说,停止研发,裁减研发,看似暂时保住了今天,但同时却恰恰在断送企业的明天。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企业创新与研发能力,不止是企业生命力的源头活水,更构成了整个社会创新的基石。假如没有了企业的研发,社会也同样会因为缺乏创新而驻足不前。如此看来,当此金融海啸拍岸之际,珠海出台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优惠政策,无疑正当其时。这不仅是与企业共渡时艰的具体体现,更护佑了社会的创新意识,并确保了过冬企业能够具备拥抱春天的实力和能力。这一"优惠研发"的善政,无疑值得期许。(作者:武洁)

编辑:何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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