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评论>>正文

同是公费旅游曝光,因何境遇不同?

      几天前,网络惊现名为《我无意中捡到的某市公务员出国考察费用清单》的帖子,媒体随后追踪报道,舆论一片批评之声。接下来,我们惊讶的发现,同是公费旅游曝光,却有着截然不同的境遇。

      在江西新余,媒体报道的次日,当地便着手进行了调查,且在两天后便进行了处理:两名旅游团成员被免职,一名停职检查(11月29日新华社)。然而,在浙江温州,一周时间过去了,温州官方还没有拿出任何调查结果,当然也还没有任何人为所曝光之事负责;责任人面对媒体甚至坚决否认结算清单上的内容,坚称没做不该做的事!(12月2日《钱江晚报》)

      而也许你可以说,这反映了两地政府的办事效率有很大差异,反映了两地政府在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上有所不同。但是,是否还会有其它的原因呢?比如我们来看两地公费旅游团成员的身份,其实是有所不同的。当然,这样的不同又主要体现在两地旅游团团长的身份上。

      两地公费旅游团的成员当然都是公职人员,且都是党委或政府部门的领导。然而,江西新余公费旅游团的团长名叫徐冬春,任职当地一个风景名胜区的管委会主任;而浙江温州公费旅游团的团长名叫徐有平,任职温州市纪委副书记。

      对于笔者刻意指出这样的不同,有些人可能感到莫名其妙。但是,针对近年来由原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湖南常德市纪委书记彭晋镛、湖南娄底市纪委书记罗子光、安徽肥东县纪委书记姜振华、重庆沙坝区纪委书记郑维因等所组成的一连串“纪律书记腐败案”,请看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李成言教授怎么说:

      “按目前情况,对于纪委书记的监督,除了地方党委、上级纪委敢监督外,没有一个同级的机构能监督。但是上级纪委平时很少接触下级纪委,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很难起到监督作用。而且,上级纪委和地方党委与下级纪委存在隶属关系,上级护短、不好拉下情面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在党委里,纪委书记一般就是常委,怎么监督?在这种体制下,纪委书记腐败绝非偶然。”(瞭望新闻周刊2008年第48期)

      国家行政学院龚维斌教授则表示,“在现行的反腐败体系中,纪委书记处于关键和核心地位。因此,从所处的领导地位上讲,作为平级的检察机关也难以对纪委书记进行有效的监督,其他机关更难以对纪委书记进行有效监督。”(同上)

      而纪委书记缺乏监督的问题,必然同时反映为纪委这个机构缺乏监督。于是,对于笔者刻意指出两地公费旅游团团长身份上的不同,人们也便不必感到莫名其妙了吧。

      不过,体制漏洞固然存在,而当前这件事却比较特殊——它是一个典型的舆论监督事件,监督者早已到位,且不遗余力的盯着温州市委。而温州市委如果想在这件事上葫芦僧判葫芦案,恐怕是过不了关的!(作者:友瑜)

编辑:何玉娟

重点推荐

相关评论

热点信息

环球 中国 社会 法制 文化

热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