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奥运之前,故宫博物院耗资300万元修建了一条无障碍通道。然而,国家文物局的一纸命令明确,故宫中无障碍设施为“临时性的”,残奥会后应予以拆除。故宫博物院宣传教育部主任闫宏斌先生表示,故宫方面希望能够保留这些无障碍设施。(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无论中外古今,人性都是美的永恒主题。无障碍设施是为残疾人而建的,体现的正是人性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四十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政府和社会要在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窃以为,任何一个心存人性美的人,都不会排斥无障碍设施的存在。
据称,从1998年开始,故宫就开始逐步建设无障碍设施。目前,故宫内有一条“无障碍游览路线”,涵盖了故宫内主要景点。在今年5月18日的落成仪式上,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曾经对故宫内的设施予以了高度评价,并表示非常满意。且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更有大量的运动员给予了好评。在一份游客留言本上,关于无障碍设施的留言有很多,并且都是赞美之词。
可见,这些无障碍设施不仅方便了残疾游客,而且在残奥会期间给相关部门挣足了面子,也提升了中国的形象。现在,残奥会结束了,无障碍设施又要拆了,难道这些设施只是为残奥会建的?倘若如此,相关方面的人性化理念让人不敢苟同。若真要拆除,应该通知那些在留言本上留言的游客,包括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先生,请他们收回当初的赞美之词。
故宫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并不仅仅是健全人的故宫。留下无障碍设施,让残疾人在奥运会结束后也可以方便地游览故宫,这才是真正体现人性化,这才是对残疾人真正的关爱和尊重。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