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长沙《关于加强对县(处)级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下发,要求“一把手”应及时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11月14日《新京报》)
“一把手”因包养“二奶”、“小蜜”等问题引起家庭婚姻变化的事情常常见诸报端,也成为老百姓饭后茶余的谈资。尽管社会上谴责声此起彼伏,但“一把手”之中我行我素者不乏其人,他们根本不把老百姓的喜笑怒骂放在眼里,常常把这种违背为官之道、为人之道的行为用“私事”、“隐私”、“个人生活小事”等说词加以伪装,以此来掩人耳目,逃避组织部门监督的视线。现在,长沙下文要求“一把手”应及时报告本人婚姻变化情况。看起来非常得力,但实施起来却勉为其难。
其一,鉴别“一把手”婚变报告是否“如实”,难就难在缺乏自觉上。要想保证一项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确确实实有助于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就需要“一把手”面对组织的要求能够如实地报告自己婚姻变化的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然而,因包养“二奶”、“小蜜”等问题引起家庭婚姻变化本来就是一件违背道德与法律的事情,他们避之不及,如何能够自揭丑行呢?所以,一旦遇到婚姻变化必须上报组织,他们也会避重就轻,不是以“私事”、“隐私”来敷衍,就是以“个人生活小事”来躲避,在跨越婚姻变化必须上报的“坎”时,总能轻而易举地涉险过关,权力的光环照耀着他们,他们就会丝毫不脸红地把自己的婚变行为称之为夫妻双方感情不合的结果,组织面对报告人缺乏自觉与约束的报告也只能听之任之信之了。
其二,区别“一把手”婚变报告是否“如实”,难就难在无力取证上。现在,不少“一把手”“家中红旗不倒,家外彩旗飘飘”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组织部门也是心知肚明,而当“一把手”发生婚姻变化向组织部门报告时,组织部门苦于拿不到干部包养“二奶”、“小蜜”等问题的有力证据,只能望“报”兴叹,只好顺其自然。本来是为了能够全面掌握“一把手”婚姻变化的监督措施,但面对干部“如实”的报告,很难从根本阻止这种违背道德的既成婚姻的发生与存在。
其三,审查“一把手”婚变报告是否“如实”,难就难在无法核查上。当今社会由于离婚的居高不下,许许多多家庭,也包括不少“一把手”家庭也面临着爱情、婚姻、道德的考验。对于那些在外拈花惹草的少数“一把手”来说,他们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手段与方法来掩盖自己的丑陋行为,他们在与原配偶处理离婚事宜时,常常会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和金钱与原配偶达成交易,而当组织部门接到他们的上报,对原配偶进行核查时,原配偶考虑到自己的面子与交易结果,自然会守口如瓶,组织部门就是想要出面干预也无法拿到核查的第一手资料,也使这项规定在执行上大打了折扣,甚至于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监督的作用。
由此可见,要使“一把手”婚姻变化情况向组织报告制度落到实处,需要对报告人进行有效核查的制度跟进,只有强化了核查的力度,才能考验“一把手”是否对组织忠诚,考验“一把手”的生活作风是否正常,从而为维护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与恪守道德的框架下幸福的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景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