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观点聚焦:河北省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开展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驾驶员合格率却达100%,全市30万名驾驶员因此要陆续支付3000万元培训费。从红十字会的章程来看,红十字会根本没有组织驾驶员参加培训的职能,举办驾驶员卫生培训,本身就是违规之举。更遑论收费。如果红十字会擅自越权收取巨额培训费,不交代培训费去向。将会影响其公信力,以后谁还放心向红十字会捐赠款物? |

(红十字会培训驾驶员)
原本是鼓励性的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却被强制与换发驾驶证挂钩。记者日前对河北省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开展驾驶员卫生救护培训进行调查时发现,培训内容和课时虽然大大“缩水”,驾驶员合格率却达100%,全市30万名驾驶员因此要陆续支付3000万元培训费。(10月30日新华社)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且红十字会法第二十条规定,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包括红十字会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捐赠的款物、动产和不动产的收入、人民政府的拨款,但没有赋予其他收费权利。从红十字会的章程来看,红十字会根本没有组织驾驶员参加培训的职能,举办驾驶员卫生培训,本身就是违规之举。更遑论收费。如果红十字会擅自越权收取巨额培训费,不交代培训费去向。将会影响其公信力,以后谁还放心向红十字会捐赠款物?
如果没有公安、卫生等公权部门撑腰,仅凭红十字会的几名工作人员,根本不可能有如此之大的影响力与圈钱能力。他们正是利用了人们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心理,才让乱培训乱收费变成现实。
其实,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扮演二政府角色乱收费,并不是哪个地方独有的现象。中央政府部门也存在这样的问题。原审计长李金华曾举例说,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下属单位就有100多个,既有儿子部门、孙子部门,还有重孙子、重重孙子部门,三五个人就成立个部门,挂个牌就收费。”李金华的发言可谓一针见血。
近年来,政府部门的二级、甚至三级部门因为收费混乱,管理无序等问题被公众质疑、媒体曝光的例子并不在少数。最典型的例子当属牙防组事件。尽管卫生部撤销了牙防组,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其实,政府部门“子孙”出问题的远不止一个牙防组与乱收培训费的红十字会。
牙防组也好,红十字会也罢,它们作为政府下设社会团体,其合法性与公信力来源于政府。这些社会团体虽不是正规的国家机构,却充当了二政府的角色,利用挂靠在政府部门的特殊地位,直接或间接行使了部分行政职能,甚至做了府不方便做的事情。由于有政府的“虎皮”护身,它们往往还可以规避部门的监管。有调查表明,一些社会团体依托权力乱收费的现象比较突出。秦皇岛市红十字会虽然只有7个编制,但招聘了10名临时工和30多名培训师,乱办培训班乱收费不过是其中一个缩影。这些政府的“徒子徒孙们”正是利用了人们对政府的信任与畏惧心理,大肆圈钱。
应该承认,各种社会团体在行业协调与补充政府职能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由于监管缺位,有的社会团体组织运作不规范,在利益面前,迷失了方向,挂羊头卖狗肉,以各种名义捞钱。有的社会团体已经成了政府公信形象的破坏者、不法商家的帮凶。
过于泛滥、缺乏监管的社会团体,不仅耗费了大量社会资源,给基层带来负担,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而且还是弄虚作假、形式主义的“温床”。对此,政府部门理应引起反思。思考如何履行监管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孙”,不让“子孙”伤害自己的羽毛。
规范政府下设社会团体机构的运行机制,严管各种增加百姓负担,伤害政府公信的政府非规范机构运作,引入公众舆论监督,让它们在合法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十分必要。如果不监管这些社会团体,等到利用政府公信寻租的社会团体由害群之马演变成害人狼群之后,再谈监管,恐怕成了“水里按葫芦”、“法不责众”。公众的怀疑空间也将继续扩大。
金鹰网特约评论员 叶祝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