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点聚焦:青春如美酒,曾经是我们与刘德华一起共饮,现在我们自己的那杯酒已经寡味,所以,有机会去看刘德华,其实是从他的歌声那里寻找自己青春的美酒妙味。 |

1990年代初,我在东北的一家杂志社当记者。
杂志社新招聘,招到几位刚毕业的大学生,学中文的,其中一位女生,稍胖,飒爽英姿,能力出色,一进杂志社就颇引人注意,但她引人注意的原因除了工作能力外,还在于她超级迷恋刘德华。
且不说生天张嘴闭嘴刘德华,她的办公桌前贴的也是刘德华,我记得好像连采访本也是刘德华的封面,甚至杂志社配发的微型采访机也被贴上刘德华的贴纸,结果将电池盒一起粘上,换电池时别人只好撕开“刘德华”,搞得这个女孩很不高兴。
那年夏天的某一天,我和她一起去采访,好不容易找到采访对像,聊得挺好,采访机需要换磁带了,她伸手拿过来换磁带,竟忽然当着采访对像的面儿号淘大哭起来,把我和那位被采访人都吓傻了,摸不着头绪。
可能被采访者以为自己的事太让这个年轻的女记者感动了,对她一顿劝,哭声乃止,而不能再坚持采访,自己一个人离场。
后来,我从另一位女同事的口里知道,头一天晚上某报大版面报道了刘德华将与马来西亚的长发美女朱丽倩结婚的消息,她已经落了一夜的泪。
我真疯了。
记不得这位女记者同事要死要活了几日才好,反正这许多年来,刘德华与朱丽倩要结婚的事传了十万八千字,每一次我都很为那位女记者的情绪担心――我们早已不在一个公司,她也早为人母,不知道现在听到刘德华结婚的消息还会不会很伤心。
说实话,那次我彻底领教刘德华的巨大杀伤力。
也才开始知道“探长雷洛”已经升级为“四大天王首座”了,才开始听刘德华的歌。
说实话,刘天德不是一个天才歌手,音域不宽,声带不厚,也不像受过专业的声艺训练,他在1990年代的流行曲都是凭着在电影和电视里积累的超高人气推动的,我就是那批从喜欢《雷洛传》和《旺角卡门》转而听刘德华音乐的人之一。但还是这位女同事的疯狂表现真正让我知道刘德华到底有多强。
好险啊,如果她不是大学毕业,不是有一份不错的新闻工作,恐怕也会变成杨丽娟的。
这刘德华简直就是一妖道。
自己也有过懵懵懂懂的青春期,几乎就没有过什么偶像崇拜的概念,但确实是这位曾经的胖胖女同事让我知道世上真有刘德华这样的人真的可以让那么多人为他疯狂,所以,如果现在还有谁的演唱会值得我这样的大男人去追看的话,也只有刘德华。
在此为刘德华做个广告,主要是想让那位曾疯狂喜欢刘德华的同事能看到,据说她现在是我的粉丝,天天在看我的博客:
4月18日,刘德华将在烟台举办演唱会,主办方透露,为尽善尽美地办好演唱会,各项招商工作也在进行,合作方式有冠名主办、友情主办、协办等。
其实,刘德华的20多年长红确实是当代中国最富特色的文化现像,他把我们这一代人从年轻骂到年老,把下一代人从年少唱到年轻,其实,刘德华的演唱会对我的最大吸引可能根本就不是那几首歌,而是多年以来我们这些人用“崇拜”和“爱”附着在这个名字上的自己的青春梦想――不,现在该是青春回忆了。
青春如美酒,曾经是我们与刘德华一起共饮,现在我们自己的那杯酒已经寡味,所以,有机会去看刘德华,其实是从他的歌声那里寻找自己青春的美酒妙味。
作者 :司马平邦